富联平台编辑报道,我完全不接受郑爽的道歉。另外我有疑问。关于2000万借款二审时,郑爽和律师法庭上否认张恒是经纪人,法庭认可了此说法。到了税务局,上海税务局认定张恒为经纪人。那我想问税务局张恒到底是不是经纪人?为什么法庭和税务两个说法?同一个人,在同样的事情上为什么会出现截然不同的两个身份?如果税务局以张恒为经纪人要立案检查,那么法庭为什么认可张恒不是经纪人?那法庭是否应该追究郑爽做伪证,律师是否应该被律协暂停律师执照?请相关部门和人员解答!请相关部门解惑!代孕、弃养、互撕、偷税漏税……
这哪一样是因为缺乏知识而造成的?这分明就是蓄意所为,是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,是恣意妄为地践踏大众底线——是缺德!希望可以打压到底,郑爽不能复出!这绝对不能草草发布一个道歉就能完事的,建议你先从做人学起吧!